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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重塑營商新環境的意見(2019年2月11日)

            上傳日期:2019-03-01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推進東北振興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和考察黑龍江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新一輪東北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以及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和省委十二屆二次、三次、四次全會精神,實施《黑龍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持續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激發市場內生動力,增強投資信心,重塑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新環境,實現龍江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塑高效透明的政務環境

            (一)增強政策制定執行的科學性和透明度。各地各部門制定涉及市場主體的政策,要堅持把人民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高興不高興作為依據,加強調查研究和科學論證,充分征求、合理采納市場主體的意見和建議,順應民心、尊重民意、關注民情、致力民生,提高政策制定質量,增強政策穩定性。要將執行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與市場主體相關的創新創業、人才、產業、稅費、補貼等政策信息,及時在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發布,并為市場主體提供便捷、免費的解讀和咨詢服務。

            (二)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實行行政權力清單式管理,公開各類涉及市場主體的政務服務、權責、中介服務和證明等事項清單,行政機關不得以網上登記、注冊、報備等方式,行使或者變相行使未列入清單且無法定依據的行政權力,政府部門、公用企業和服務機構不得索要證明事項清單之外的證明材料,不得重復要求提供相同的證明材料。大力精簡、下放行政許可事項,定期評價實施情況,優化辦理條件和流程。消除審批服務中的模糊條款,屬于兜底性質的“其他材料”“有關材料”等,要逐一加以明確,不能明確且不會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下放行政權力要“以放為原則、以不放為特例”,相關聯的行政權力不得拆分下放,不得只放辦理權、不放決定權,多個部門相關聯的行政權力要全鏈條整體下放。積極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實行“一章通辦”。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推進“互聯網+監管”,做到“一次檢查、全面體檢”。

            (三)深入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快推進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電子政務云和省政務大數據中心建設。建立并實施全省統一的政務服務數據管理標準規范體系,實現全省統一的跨部門、跨地區、跨層級的政務信息共享使用。堅決打破部門信息壁壘,讓各級機關、政務服務機構和社會公眾按權限免費共享使用政務服務數據,對設置障礙影響政務服務數據采集、歸集的單位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嚴肅問責。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全程電子化辦理和電子證照、電子公文、電子印章、電子檔案的應用。實行“一網通辦”,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涉及國家秘密等外,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平臺辦理,能夠通過信息共享和網絡核驗獲取的信息以及前序流程已經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復登記、提交。政務服務機構、有關部門、基層便民服務窗口已經受理的事項,不得要求申請人補填網上流程。加快智能化、數字化、移動化政務服務建設,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實現移動端服務,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讓企業和群眾辦事像網購一樣方便。

            (四)深入推進政務服務便利化。建立全省統一的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制度和管理體系,實現編碼統一、名稱統一、辦理條件統一、申請材料統一、服務流程統一。全面推行“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我幫辦”改革,復制推廣先進地區“最多跑一次”等改革經驗。完善綜合性政務服務大廳集中服務模式,推動政務服務事項“應進必進、充分授權”,實現政務服務實體大廳“多門”變“一門”。推進線上線下融合,優化整合提升各級政務服務大廳“一站式”功能,實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工作機制,在辦公時間內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提供辦事服務,不得限定每日辦件數量。推動政務服務端口前移,加強鄉鎮(街道)、城鄉社區便民服務窗口建設。加強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履職能力培訓,深入推進“四零”承諾服務創建工作,建立窗口服務效能評價機制,進一步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市場主體申請的行政許可事項依法需要現場勘驗的,政務服務機構要確定受理前的現場勘驗時限。有關部門必須按時進行現場勘驗,并指導市場主體申報;涉及多個部門的,政務服務機構要組織相關部門聯合進行現場勘驗。

            (五)持續推進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多證合一”改革,簡并流程,由市場主體自選公章制作單位,有條件的地方實行為新開辦企業免費提供公章制作服務,進一步壓縮申領發票時間,實現企業開辦時間處于全國前列。推進“先照后證”“證照分離”改革,落實直接取消許可、許可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或者優化準入服務的具體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建立辦照即可生產經營制度,破解“準入不準營”難題,除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社會穩定、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事項外,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并且不會產生嚴重后果的行政許可事項,市場主體在取得營業執照、書面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提交有關材料后,即可取得相關許可從事相應生產經營活動,有關部門要通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為市場主體提供滿足許可條件的指導服務,并不得以此為由實施行政處罰。深化市場主體簡易注銷改革,大幅壓縮企業注銷時間,加快解決企業“注銷難”問題。

            (六)加強投資項目落地跟蹤服務。

            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承諾的條件,要經合法性審查后以書面形式作出,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招商成果要在本級政府網站公開。各級政府要建立項目落地保障機制和承諾辦結制度,實行項目跟蹤服務責任制,對企業投資的重要建設項目要指定有關負責人和熟悉業務的工作人員提供全程代辦、無償幫辦,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審批、要素保障和生產經營中的問題。營商環境監督部門要加強對投資項目落地跟蹤服務的組織、協調、督辦。各級政府要圍繞企業全生命周期提供優質服務。

            (七)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承諾制改革。以實現獲得施工許可所需時間處于全國前列為目標,全面實行工程建設項目多評合一、并聯審批、聯合勘驗、聯合測繪、聯合審圖、聯合驗收。推行建設用地區域綜合評估制度,各級政府要統一組織對擬提供建設用地的土地勘測、礦產壓覆、地質災害、水土保持、洪水影響、地震安全性、氣候可行性等事項進行評估,不得要求用地主體承擔評估費用或者重復評估。實行新批工業用地“標準地”和“承諾即開工”制度,在完成區域綜合評估的基礎上,公布工業用地的準入條件和投資、能耗、環境、建設等標準,市場主體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書面承諾補齊相關手續并按照標準建設且公示后,即可取得相關許可并開工建設。有關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建成投產后按照既定標準與法定條件進行驗收。支持和鼓勵建設高標準廠房,允許按幢、層等固定界限為基本單元分割登記和轉讓。

            (八)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各地各部門要牢固樹立法定職能有限、服務功能無限的理念。加快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以公眾需求為導向,持續開展優化服務創建活動,轉變職能、更新理念,主動將思想和行動融入黨委和政府中心工作、融入社會需求、融入企業需要、融入民生期盼,將注重管理的勢能,轉變為服務發展的動能。持續推進機關作風整頓,不斷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水平。將各級領導干部服務發展、創新發展方面的工作情況,作為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內容。

            二、重塑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

            (九)強化法治思維。各級領導干部要切實增強法治、規則、契約意識,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依法處理問題、化解矛盾,杜絕遇事簡單“擺平”“搞定”。保證司法機關、行政復議機關、仲裁委員會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不得干擾、妨礙公正辦案,落實《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及我省實施辦法。堅決履行生效的判決、裁定、行政復議決定、仲裁裁決和調解書等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十)重塑營商環境制度體系。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一般不新設行政許可,確需新設的,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嚴格設定標準和程序,已經設定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取消。沒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依據,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范。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不得溯及既往,但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別規定除外。徹底清理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市場壁壘等限制競爭和有礙公平競爭等影響營商環境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全面推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重點在行政許可、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科技立項、標準制定、建筑市場等領域破除壟斷,保證各類市場主體享有依法公平參與競爭的機會。加大查處行政壟斷案件力度,及時依法糾正限制競爭行為。積極推進規范政務服務數據管理、營商環境監督的地方立法,研究社會信用信息、營商環境考核評價等與優化營商環境相關的制度建設,為重塑營商新環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十一)維護安全穩定的社會秩序。

            深入推進“平安黑龍江”建設,為企業和群眾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有關部門要及時受理、依法查處侵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破壞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司法機關要依法審理、嚴厲打擊欺行霸市的黑惡勢力,及時處置破壞正常生產經營秩序、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假冒偽劣等侵害市場主體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的涉嫌違法犯罪行為。市場主體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要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公平競爭,承擔社會責任,自覺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杜絕執法擾企。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一律不得開展涉企執法檢查。嚴格執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做到全程留痕,責任可追溯。除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公共安全、環境保護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事項的隨機檢查,因發生事故、依法檢驗檢查不合格、投訴舉報開展的特定調查,以及國家、縣級以上政府臨時部署的行政檢查外,有關部門實施行政檢查應當編制年度計劃,報本級政府備案。未列入計劃的,不得擅自檢查。同一系統行政機關已實施檢查的,本年度不得對同一市場主體就同一事項再次檢查;同一行政機關實施的多項檢查應當合并;按照隨機抽取結果,多個行政機關對同一市場主體檢查的,由本級政府確定一個行政機關牽頭聯合檢查。創新大數據監管模式,建立全省統一的執法監管平臺。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增強服務意識,堅決制止和糾正各級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違規執法檢查。

            (十三)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樹立執法與幫扶相結合的理念,禁止在執法中對市場主體采取“一刀切”等簡單粗暴做法,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對一般違法行為要審慎研究、妥善處理,堅持處罰和教育相結合,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堅決杜絕一味罰款、一罰了事。在保證安全和質量底線的情況下,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采取包容審慎監管。

            (十四)多元化解糾紛。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要落實調解、行政復議、仲裁、訴訟相銜接的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積極引導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參與人民調解,充分發揮協會、商會等行業組織調解和商事仲裁機構的仲裁作用,及時有效化解矛盾糾紛。政府和有關部門能夠依法直接處理或者通過調解方式化解糾紛的,要及時處理,不得簡單要求市場主體提起訴訟或者申請行政復議、仲裁。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逐步實現請律師、辦公證、求法援、找調解、尋鑒定等與市場主體密切相關的服務事項在網絡平臺一站式辦理,提供全面及時的公共法律服務。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司法行政等有關機關、單位要依法及時提供法律維權服務。

            (十五)嚴格規范司法活動。人民法院必須依法公正審理和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提高審判和執行效率。沒有確鑿證據和法律依據,司法機關不得對市場主體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員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依法需要采取的,要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并按照規定時限通知家屬。對市場主體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員的違法行為,司法機關要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不輕易傳喚企業負責人,不輕易凍結企業賬戶,不輕易查封企業賬冊,不輕易扣押企業財產,不輕易開警車進企業辦案,不得查封、扣押、凍結與案件無關或者超范圍的財物,嚴禁將經濟糾紛作為犯罪處理,嚴禁將民事責任認定為刑事責任。生效法律文書作出后,有關單位必須依法及時配合司法機關解封、解凍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及其孳息,任何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貪污、挪用、私自處理或者延遲返還。嚴肅整治司法不嚴格、不規范、不公正、不擔當等問題,對辦而不結、超越時限,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的,必須依紀、依規、依法給予查處。

            三、重塑開放有序的市場環境

            (十六)平等對待市場主體。各地各部門要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三個沒有變”,對市場主體在政策執行上一視同仁。進一步放寬民間資本市場準入限制,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禁止設置限制附加條件、歧視性條款和準入門檻,不斷拓展民間資本投資領域,保障民間資本享受同等的準入標準和優惠政策,打造公平競爭環境。

            (十七)擴大外資開放領域。全面落實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實施管理,不得針對外商投資準入進行限制。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取消外商投資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要求,統一內外資企業資質申請的標準和時限,促進內外資企業公平競爭。建立健全全省招商引資重點項目臺賬制度,積極做好重大外資項目跟蹤服務工作。建立外商投訴處理機制,及時回應和解決外資企業反映的問題。

            (十八)健全產權保護體系。加大市場主體產權保護力度,依法保障企業和企業家合法財產不受侵犯。嚴厲打擊侵犯商標、專利、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以及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違法行為。健全知識產權維權服務制度,加大對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十九)降低用地成本。國有建設用地必須以“凈地”方式供地。除房地產開發用地外,可以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年限出讓等方式供應土地;采取長期租賃方式供地的,可以調整為出讓供地;以彈性年限出讓供地的,屆滿符合產業導向的項目可依法續期。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在工業用地、倉儲用地上對工礦廠房、倉儲用房進行重建、改建、擴建和利用地下空間,提高容積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征收土地價款差額。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對文化旅游項目設施建設可以采取分散劃塊、點狀分布的方式供應土地。

            (二十)推進減稅降費。稅務機關要提高稅收征管優惠政策透明度,全面推行網上辦稅服務,保障市場主體全面了解、享受國家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授權我省自行確定稅率標準的,要充分征求納稅人意見,按照減輕稅負、有利招商引資和創新創業、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原則,可以按照下限標準確定。用人單位支付給聘用退休人員和已經由原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兼職人員的勞務報酬,不得計入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規范涉企收費,禁止違規設立涉企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或者將企業經營性收費轉為行政事業性收費。公布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推廣以銀行保函、保證保險、擔保機構擔保函替代現金繳納保證金。涉企收費項目和保證金有上下限標準的,必須按照下限標準執行,并按規定及時清退保證金。合理調控最低工資標準。簡化申請政府補貼的辦理流程,提高補貼獲得率。

            (二十一)降低用能和物流成本。電力、自來水、熱力、燃氣、通信等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公用企業要簡化報裝程序、壓縮報裝時間、降低報裝成本、公開服務和資費標準,并按照規定向市場主體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穩定和價格合理的普遍服務,不得非法收取接入費、入網費等費用。公用企業和有關部門不得違背市場競爭原則,強迫市場主體接受指定設計單位、采購單位、施工安裝單位、監理單位等不合理條件。大力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推動大用戶直供電,全面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合理核定輸配電價,落實電費降價政策,降低用電成本。加強鐵路、機場、公路、航運、城市道路、城市公共交通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綜合交通的通達性、便捷度。推動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延續ETC通行費95折優惠政策。簡化物流企業分支機構設立手續。簡并貨運車輛認證許可,取消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從業資格證和車輛營運證,對貨運車輛推行跨區域異地檢驗。

            (二十二)提高融資便利度和獲得率。落實銀保監會關于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相關要求,將銀行業績考核同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掛鉤。引導金融機構適當下放審批權限,對小微企業貸款基數大、占比高的金融機構,采取措施予以正向激勵。支持發展地方民營金融機構。金融機構要創新惠及小微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產品,鼓勵開展特許經營權、政府采購訂單、收費權、知識產權等新型融資方式,推進“銀稅互動”“銀信互動”“銀擔互動”,落實好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無還本續貸政策,提高小微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直接融資便利度、申貸獲得率。金融機構不得盲目停貸、壓貸、抽貸、斷貸,取消各類違規手續費,除銀團貸款外,不得向小微企業收取貸款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向小微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費用,減少融資附加費用,降低融資成本。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公布融資擔保項目類別、材料清單、辦理流程和費用標準,積極為小微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提供擔保服務。對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規模、降低融資擔保費率等成效明顯的擔保機構加大獎補力度。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政府設立企業貸款過橋資金。支持民營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掛牌上市,擴大直接融資渠道。

            (二十三)提升貿易便利化。落實國家推進貿易便利化相關規定,大力縮減進出口環節驗核的監管證件數量,將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覆蓋至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等相關區域,簡化出入境報關、報檢、繳稅等手續,提高口岸通關效率。口岸所在地政府要組織、協調海關、邊檢、市場監管、交通運輸、商務和口岸管理等部門建立出入境信息共享、聯檢聯查工作機制,實現聯網核查。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開展“自主備案、自主核報”試點工作,取消預報核銷環節,改進加工貿易核銷及單耗管理方式。公布口岸收費目錄清單,落實降低集裝箱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要求。實行無紙化退稅申報一類、二類出口企業全覆蓋,提高出口退稅效率,對信用評級高、納稅記錄好的企業簡化手續、縮短退稅時間。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發展保障機制,推進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建設,實現實時向海關傳輸施加電子簽名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交易電子數據。

            (二十四)支持科技創新。加快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載體建設,鼓勵、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團與市場主體合作,推動創新創業服務機構和孵化器落地,打造一流的全過程科技孵化服務鏈條,推進產學研用協同創新,推動科技成果落地轉化。建立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科研管理機制,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充分放權,落實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權。改進科研計劃管理方式,改革科技評價和獎勵機制,建立以科技創新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分類評價制度。建立健全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機制,推進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科研儀器等科技資源面向社會開放共享。支持建設數字化車間、智能化工廠,推進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和綠色制造、服務制造、時尚制造、安全制造為導向的技術改造。

            (二十五)規范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行為。完善省、市兩級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交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必須納入全省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在省、市兩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場內交易,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黑龍江)網站和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集中發布交易目錄、公告、程序、公示、結果等信息。有關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設立的公共資源交易場所對進場交易的工程建設項目免收交易服務費。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的,不得以從業年限和企業規模、特定單位開具的證明等作為參與或者評價的條件,不得強制要求中標外地企業在本地設立公司或者分支機構。民營企業使用自有資金,在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范圍內的工程項目,依法應當招標的可以自行組織招標,其他工程項目可以自主決定是否招標。

            (二十六)規范中介服務機構和行業協會、商會行為。嚴禁將已經取消的行政權力事項轉為中介服務。中介服務機構執業活動要嚴格執行服務承諾、執業公示、合同管理、依規收費、執業記錄等制度。中介服務事項依法由市場主體委托的,行政機關不得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依法由行政機關委托的,必須通過公平競爭方式確定,服務費用要納入預算,不得向市場主體收取。行業協會、商會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對已取消的資格資質變相進行認定,不得違規開展評比表彰、強制培訓,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不得干擾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損害市場主體權益。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中介服務機構和行業協會、商會的協同監管,建立監督檢查檔案,健全懲戒退出機制,對損害營商環境的依法采取重點監管、信用預警、失信曝光、準入限制等懲戒措施。

            四、重塑誠信守約的人文環境

            (二十七)加強誠信龍江建設。各級政府和部門要重信用、講誠信,保持政策連續穩定,依法作出的規劃、行政決定等不得隨意改變,給市場主體以穩定預期,增強投資信心。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必須全面履行、兌現依法簽訂的有效合同和以會議紀要、文件等書面形式承諾的合法優惠條件,堅決杜絕“新官不理舊賬”。因政府或者有關部門責任導致有效合同不能履行、承諾的合法優惠條件不能兌現,給市場主體造成損失的,要依法給予賠償;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變規劃、行政決定、合同約定和承諾的合法優惠條件,給市場主體造成損失的,要依法給予相應補償。各級政府和部門、管委會、國有企業以及使用財政資金設立的項目公司、融資公司從事民事活動,要平等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承擔責任,不得拖欠賬款,不得單方面作出使用資產折抵賬款的決定。各級政府和部門的投資項目、采購項目等資金要依法納入預算,未納入預算的,不得實施。各級政府和部門按照規定需要賠償、補償和償還拖欠賬款的,要與市場主體簽訂書面協議并依法納入預算。各級政府要每年度對本級政府和部門、管委會、國有企業違約失信問題進行全面清理、專項整治,建立問題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嚴禁新增此類問題;逾期沒有處理的,要嚴肅問責。健全和完善對政府和部門、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信用主體的獎懲措施,建立跨部門、跨地區、跨層級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守信的市場主體提供綠色通道等便利措施,對信用記錄不良者進行曝光,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失信懲戒格局。加強項目投資、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社會管理等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建立違約失信責任追究機制。建立健全有利于自我糾錯的信用修復機制。

            (二十八)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各地各部門要建立政商常態化溝通機制,坦坦蕩蕩與企業打交道,定期組織企業家座談、走訪企業,并借助主流媒體與市場主體互動溝通,宣傳、解讀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認真聽取市場主體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回應訴求,幫助解決問題,并建立可檢驗的意見、建議臺賬,打造尊商、親商、重商、扶商、安商的社會氛圍。制定政商交往“負面清單”,為廣大干部服務企業、與企業家正常交往劃出“安全區”。

            (二十九)加強營商文化建設。在全社會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深化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樹立“人人皆為營商環境、事事關系龍江形象”的主人翁意識。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宣傳教育,樹立尊崇法治、敬畏法治、捍衛法治的理念,引導廣大群眾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讓依法辦事蔚然成風,營造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氛圍,從根本上扭轉“辦事就找人,不找人辦不成事”的不良社會風氣,努力做到“辦事不求人”。

            (三十)激發企業家創新創業活力。

            營造尊重、鼓勵、保護企業家干事創業的社會氛圍,激發企業家創新活力和創業動力。開展企業成長促進行動,分類建立重點培育清單和扶持政策,支持個體工商戶新轉為小微企業、小微企業新升為規模以上企業、規模以上企業加快上市或掛牌。搭建企業家交流平臺,推動合作、共謀發展,帶動新生代企業家創新創業。加強對企業家的正面宣傳,建立企業家榮譽和激勵機制。

            (三十一)加強人才服務保障。各級政府要加大人力資源政策支持和服務力度,建立并落實人才引進、培養使用、流動配置、激勵保障機制,培養企業經營管理者、專業技術和技能人員等各類企業人才,完善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引進以及住房、醫療、社會保險、配偶安置、子女入學、贍養老人等方面的服務保障措施。完善人力資源市場服務,通過搭建校企合作平臺等方式,提高公共就業服務對接質量和效率。允許地方高校自主開展人才引進和職稱評審,探索在企業、科研院所下放職稱評審權。落實國家關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創業、離崗創業,以及允許科研人員和教師依法依規適度兼職兼薪政策。全面放開人才落戶限制,大中專院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憑畢業證和身份證、初級及以上技能人才憑國家職業資格證和身份證,可在全省城鎮申請落戶。著力增加住房和高質量教育、醫療資源供給。提高外籍人才簽證和工作便利度。鼓勵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加強產業工人職業技能培訓。

            五、重塑綠水青山的生態環境

            (三十二)推進綠色發展。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守護好大森林、大濕地、大湖泊、大草原等原生態寶貴資源,努力打造宜居、宜業、宜商、宜游、宜老的生態環境。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推進綠色低碳環保經濟。大力發展有機農業、生態農業和綠色有機農產品加工等綠色產業。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和低碳、便捷的交通體系,推進綠色生態城區建設,培育綠色生活方式。積極發展生態養老、候鳥式養老等養老服務業。

            (三十三)嚴守生態環境保護紅線。

            以主體功能區為基礎,在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區域,科學劃定森林、草原、濕地等領域生態保護紅線,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全面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區域規劃編制和重大項目布局必須符合主體功能定位。對不同主體功能區的產業項目實行差別化市場準入政策,明確禁止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準入事項,明確優化開發區域、重點開發區域禁止和限制發展的產業。

            (三十四)提高生態環境質量。堅持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用地結構,強化區域聯防聯控和重污染天氣應對,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嚴格落實河長制、湖長制,加強流域綜合整治,保障飲用水安全,治理城市黑臭水體,減少污染嚴重水體和不達標水體,不斷改進水環境質量。加強耕地土壤環境分類管理,實施土壤污染管控與修復,加快推進垃圾分類處理,開展黑土地保護專項行動。扎實推進鄉村振興戰略,持續開展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治理。加強生態保護和修復,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加強自然保護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保護。

            六、重塑營商新環境保障體系

            (三十五)堅持和加強黨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領導。各地各部門黨委(黨組)要深入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優化營商環境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堅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主動謀劃,擔當負責,層層傳導壓力,把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人員,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責、部門聯動、上下互動、社會參與”的優化營商環境大格局,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全面如期完成。

            (三十六)落實主體責任。各級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是本地區、本部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各地各部門要把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承擔責任,認真梳理分析本地區、本部門營商環境存在的突出問題,對重點地區、重點部門和窗口單位開展日常檢查,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各地各部門要圍繞本意見和職責權限制定可檢驗、可考核的優化營商環境年度工作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具體工作措施,并報本級黨委、政府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十七)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納入巡視巡察內容。省、市、縣黨委要按照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和加強黨內監督的要求,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納入本級黨委巡視巡察內容,加強對所管理的地方、部門、有關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的巡視巡察,并將巡視巡察報告中有關營商環境內容和問題處理情況,抄送本級黨委、政府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十八)開展營商環境考核評價。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科學設定考核指標,將營商環境工作納入主要責任指標考核評價體系,加大分值權重,并將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省、市(地)政府(行署)要建立營商環境評價制度,通過引入第三方評價機構科學評價本區域營商環境,查弱項、補短板,促進營商環境持續向好。

            (三十九)強化人大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各級人大常委會可以通過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組織執法檢查、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專題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方式,開展營商環境監督。各級政協可以通過組織政協委員提案、視察、調研等方式,開展營商環境民主監督。

            (四十)建立營商環境聯動工作機制。建立損害營商環境案件聯動追責制度,營商環境建設監督部門發現有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需要追責的,及時向紀檢監察、組織等部門提出問責或者給予黨紀、政務處分的意見,紀檢監察、組織等部門要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并及時將追責結果反饋營商環境建設監督部門。黨委、政府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要組織紀檢監察、黨委有關部門、法院、檢察院和政府有關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溝通、研究、協調、處理、解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大問題,分析研判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形勢和任務,督促各地各部門落實相關政策和任務,定期向本級黨委、政府匯報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

            (四十一)實施營商環境專項監督。

            各級營商環境建設監督部門要加大營商環境監督檢查力度,紀檢監察、檢察、審計、司法等機關和有關單位及人員要予以配合,并設立營商環境監督測評點,邀請特邀監督員,形成監督合力。整合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平臺,統一“12346”投訴舉報電話,公布電子郵箱和微信公眾號,對投訴舉報實行直接查辦、按責轉辦、限時辦結、跟蹤督辦、反饋回訪的工作機制,堅決糾正或者限期改正損害營商環境的問題。

            (四十二)嚴肅查處損害營商環境行為。對損害營商環境的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堅持“零容忍”,嚴厲懲治服務不優、效率低下、紀律渙散、作風松弛、以權謀私、弄權勒卡等“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一年內受到兩次以上處理,弄虛作假、隱瞞事實,干擾、阻礙調查處理,打擊、報復、威脅投訴舉報人、辦案人、證人,與違法人員相互勾結,包庇、縱容違法,以及枉法辦案、徇私舞弊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從重懲處。對群眾反映強烈、線索具體的問題堅持直查快辦,對查實的問題堅決糾正、嚴肅問責,對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形成強大震懾。對管轄范圍內發生嚴重損害營商環境問題的,嚴肅追究領導責任。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法取得的財物,營商環境建設監督部門要責令退賠、退還或者上繳國庫。

            (四十三)強化責任追究。對營商環境惡劣且長期得不到改善、發生嚴重損害營商環境典型案件、營商環境年度目標考核不達標,以及營商環境評價連續排名末位的地方或者部門,要約談其主要負責人,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要追究責任,主要負責人要在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公開承諾整改措施和期限;必要時對領導班子進行調整,相關人員被問責后在規定期限內不得晉升職務或者轉任重要崗位。

            七、營造黑龍江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的良好氛圍

            (四十四)加快轉變思想觀念。把解放思想貫穿重塑營商新環境始終,堅決從不合時宜理念中解放出來,堅決從傳統思維定式中解放出來,堅決從條條框框限制中解放出來,堅決從狹隘地域局限中解放出來,堅決從看攤守業求穩中解放出來,樹立全局眼光,增強市場意識,全面推進體制機制創新。

            (四十五)樹立服務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增強主動服務意識,提高服務市場主體的能力,寓服務于各項工作之中,提供創新服務、優質服務、高效服務,拿出具有針對性、有效性、可操作的服務措施和辦法,定期公布和不斷推陳出新“服務菜單”,為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提供更直接、更具體、更貼切、更便利的服務。積極作為、靠前服務、傾聽訴求,急市場之所急,站在市場主體角度考慮問題,出主意想辦法,學會說怎么行,真心幫助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解決實際問題,不得簡單套用規章制度說不行。

            (四十六)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嚴格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按照“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完善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對受到不實舉報的干部,要公開予以澄清正名,旗幟鮮明地為敢于擔當的干部撐腰。各地要獎勵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和個人,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的良好氛圍。

            (四十七)打造一流營商新環境。牢牢抓住國家推動新一輪東北振興的戰略機遇,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和先進省市經驗,聚焦影響制約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的痛點堵點難點,持續優化我省營商環境,不斷提高綜合競爭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一流營商新環境。全面推動我省與粵港澳交流合作,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將我省打造成為中俄深度合作示范區和“一帶一路”面向東北亞地區的重要樞紐。

            (四十八)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充分發揮主流媒體的輿論正向引導作用,黑龍江廣播電視臺、黑龍江日報、東北網和各地主流媒體要主動宣傳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經驗做法、成果成效,樹立正確導向和“人人是環境、事事是環境、處處是環境”的大環境意識,人人宣傳營商新環境,事事維護營商新環境,處處唱響營商新環境,讓人民群眾和投資者、創業者、經營者感受到我省重塑營商新環境的決心和變化。主流媒體要加強對營商環境的輿論監督,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及時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并通過媒體公開處理情況。

            (四十九)加大《黑龍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宣傳力度。各地各部門要全面開展《黑龍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宣傳、培訓和解讀,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新媒體等載體,全方位、多角度開展廣泛宣傳、精準解讀、巡回宣講,并納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和黨校(行政學院)教學的重點內容。

            (五十)發揮哈爾濱新區在全省重塑營商新環境中的引領示范作用。哈爾濱新區要先行先試,用新體制新機制激發創新發展活力,本著能復制皆復制、能改革皆先行的原則,主動推廣自貿區改革試點經驗,加大深化“放管服”改革力度,對標“辦事流程全國最優、辦事要件全國最少”目標,把哈爾濱新區打造成為重塑黑龍江營商新環境的試驗區、示范區,實現打造國內最優營商環境的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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